印尼國會第一委員會敦促軍方提前準備軍事司法法修訂草案

印尼國會第一委員會鼓勵國防部與國民軍(TNI)抓緊擬定1997年第31號《軍事司法法》修訂的實質性意見。委員會副主席羅德島·戴夫·拉克索諾10月23日向媒體表示,修法工作不必等到憲法法院給出的兩年期限臨近才啓動。
憲法法院於10月15日作出第260/PUU-XXIII/2025號裁決,認定該軍事司法法部分內容違憲,設置最長兩年修法緩衝期;逾期未完成修訂,相關法條將失效。裁決核心要求釐清軍事犯罪與普通犯罪邊界,明確軍事法庭和普通法院的管轄權劃分,並建立司法機構管轄權爭議協調機制。
戴夫稱,雖然應當遵守兩年時限,但籌備工作宜前置推進。委員會將協同國會立法局與政府,推動修法項目納入國家優先立法計劃。他對國民軍配合法務部開展自查審查的態度表示肯定。
本次修訂的核心要務,是清晰界定軍事罪與普通罪,保障司法公正、強化問責,維護軍人專業屬性。同時需要明確涉及平民案件的管轄機關,保障受害人和各方程序權利。
戴夫還提出,修法研討過程應當開放公衆參與,最終形成條文清晰、公正且具備可操作性的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