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

印尼國會加速審議資產沒收法案 擬引入非定罪沒收機制

發佈:2026-11-09 欄目:印尼

印尼國會第三委員會與政府加快推進《犯罪相關資產沒收法案》審議,力爭在2026年11月完成表決,原最遲期限爲12月15日。11月5日,政府向國會提交問題清單(DIM),雙方隨即展開法案實質條款磋商。政府同時提議更名,改爲《涉及腐敗犯罪及其他犯罪的資產沒收法案》,清晰界定適用邊界。

法案核心亮點是增設非定罪資產沒收機制,在滿足法定程序前提下,無需先對嫌疑人作出刑事判決,即可單獨針對涉案資產啓動沒收程序。覆蓋罪名包含腐敗、洗錢、毒品、稅務犯罪,以及非法投資、龐氏騙局、金融操縱、虛假投資等會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金融犯罪。國會方面還建議把森林與土地火災相關犯罪納入追繳範疇,涉事企業除承擔行政、刑責外,資產可被沒收用於賠付損失。

法案同步搭建資產追蹤、凍結、查封、司法審查與資產管護配套規則,專門設置保護善意第三方、受害者權益條款,防範該機制被濫用於政治打壓或執法牟利。

國會提出,針對非法投資、投資詐騙案件,被沒收資產優先直接返還受害人,避免先上繳國庫再分配帶來漫長流程。該法案落地後,將強化印尼追繳涉案資產、打擊金融與腐敗類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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