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父亲多次向11岁女儿下药后性侵 被判监禁13年

香港一名53岁无业男子多次向年幼女儿提供安眠药,趁她失去意识或熟睡时非礼她,甚至企图强奸。女儿后来向母亲揭发事件并报警。被告早前承认施用药物以便利非法性行为、企图强奸及非礼等8项罪名,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8月7日)判处他监禁13年。
香港01报道,案件编号为HCCC438/2025,案发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受害女童当时年仅11至12岁。
法官陈庆伟判刑时指出,被告利用父亲身份侵犯女儿,在约5个月内四度犯案,行为从抚摸发展至企图插入。被告还使用药物令女儿失去意识,即使女儿哀求也没有停止。法官形容其行为恶劣,难以言喻。
案情显示,2022年12月,被告让女儿服用安眠药。女儿入睡后因疼痛醒来,发现被告正在舔及用手指插入其下体。被告随后企图强奸,但因身体状况未能得逞,之后仍继续抚摸女儿胸部及亲吻她。
2023年1月及4月,被告又以安眠药冒充维他命丸,让女儿服用后趁机非礼。女儿曾发讯息要求被告停止,被告答应后仍继续犯案。同年4月,女儿终于向母亲揭发遭性侵的经历,案件随后曝光。
警方搜查单位时,检获多粒壮阳药及一个震动器。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使用震动器侵犯女儿。
法官引述精神科报告指出,心理专家认为被告有恋童倾向,但没有足够证据认定他患有恋童癖。报告也显示,他的再犯风险中等偏高。法官认为,被告使用药物导致女儿出现幻觉,甚至可能引发呼吸困难,加上受害者年幼、双方存在亲子关系,均属加刑因素。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和羞耻,希望法庭轻判。不过,法官认为被告未能获得刑期扣减,最终判处监禁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