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飞行服务队空勤主任涉两度露下体获判无罪

香港一名飞行服务队空勤主任涉嫌两度在沙田区公众地方露下体,被控两项公众地方猥亵行为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于10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常子谦认为,控方证据存在疑点,裁定被告两罪均不成立,被告家属闻判后落泪。
被告吴百恒(39岁)被控于2025年11月2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别在港铁火炭站大堂近C出口,以及沙田好运中心桂林阁外,在没有合法权限或辩解下,于公众地方或公众可见的情况下猥亵地暴露阳具。
案中两名女事主分别在不同日期,于沙田区遇上一名男子。她们指对方露出猥琐笑容,并掀起上衣、露出下体,两人受惊后大叫逃离现场,并曾回头拍摄。
其中一名女事主曾在警方安排的列队认人程序中认出被告,但辩方质疑她可能认错人。
裁判官裁决时指出,虽然被告在火炭站事件中的行为非常可疑,但首名女事主无法确定被告当时是否拉下裤子,亦无法清楚判断其阳具是否勃起,因此法庭未能肯定被告曾露出阳具。
至于另一宗事件,裁判官认为,第二名女事主对疑犯身份的辨认证供存在不稳妥之处,无法排除误认的可能性。
法庭最终裁定被告两项控罪均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