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內地男子開設傀儡戶口洗黑錢約千萬元 遭加刑判監逾57個月

發佈:2026-10-22 欄目:港澳臺

一名26歲內地男子涉嫌協助跨境犯罪集團清洗約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星期三(10月21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裁定六項洗黑錢罪名成立,最終被判監禁57個月18日。法庭接納控方申請,將刑期加重約20%。

據介紹,警方於2024年8月與銀行業界合作,分析多個可疑銀行戶口,揭發一個跨境洗黑錢集團。調查發現,該集團在2024年6月至9月期間,利用43個香港銀行戶口收取來自34宗詐騙案件的款項,涉及約1800萬港元,騙案類型包括求職、電話及投資詐騙。

資金流向分析顯示,集團疑通過本地銀行戶口進行加密貨幣交易,清洗高達2.3億港元的懷疑犯罪得益。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其後展開代號“沉擊”的執法行動,於2024年9月12日拘捕13名男女,包括上述被告。

調查顯示,被告來港後在本地數字銀行開設多個傀儡戶口,用以接收犯罪得益,再將款項轉入自己名下的銀行戶口提取現金,隨後到虛擬資產找換店購買加密貨幣,以掩飾資金來源及去向。他涉嫌於2024年8月至9月期間,協助清洗約1000萬港元犯罪得益。

根據香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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