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子开设傀儡户口洗黑钱约千万元 遭加刑判监逾57个月

一名26岁内地男子涉嫌协助跨境犯罪集团清洗约1000万港元犯罪得益,星期三(10月21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六项洗黑钱罪名成立,最终被判监禁57个月18日。法庭接纳控方申请,将刑期加重约20%。
据介绍,警方于2024年8月与银行业界合作,分析多个可疑银行户口,揭发一个跨境洗黑钱集团。调查发现,该集团在2024年6月至9月期间,利用43个香港银行户口收取来自34宗诈骗案件的款项,涉及约1800万港元,骗案类型包括求职、电话及投资诈骗。
资金流向分析显示,集团疑通过本地银行户口进行加密货币交易,清洗高达2.3亿港元的怀疑犯罪得益。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其后展开代号“沉击”的执法行动,于2024年9月12日拘捕13名男女,包括上述被告。
调查显示,被告来港后在本地数字银行开设多个傀儡户口,用以接收犯罪得益,再将款项转入自己名下的银行户口提取现金,随后到虚拟资产找换店购买加密货币,以掩饰资金来源及去向。他涉嫌于2024年8月至9月期间,协助清洗约1000万港元犯罪得益。
根据香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洗黑钱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