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男子兩度對女性下藥 一人遭性侵得逞、一人倖免 判囚9年6個月

示意圖
臺灣台北一名男子阿南(化名)涉嫌兩度在女性飲用的啤酒中摻入不明藥物,導致對方頭暈、無力。其中一名女同事昏迷後遭他強制性交,另一名女子則因住處裝有寵物攝影機,讓他打消念頭。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及未遂罪,判處阿南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南與公司女同事甲女於2024年3月5日參加公司晚宴。晚宴結束後,甲女因醉酒回房休息,凌晨醒來後應邀到其他同事房間聊天。阿南趁衆人不注意,將不明藥物摻入甲女的啤酒,並藉故與她交換酒罐。甲女喝下後不久便全身無力、陷入昏睡,阿南隨後將她帶回自己的房間並實施性侵。
隔天上午,甲女因昏迷不醒被同事發現並送醫,清醒後報警。
同年3月19日,阿南又在臺北市一家酒吧與另一名女子乙女飲酒時,將不明藥物倒入她的啤酒瓶。乙女飲用後出現強烈暈眩和無力感,隨即向朋友求助。阿南開車送她回家後,藉口使用廁所進入屋內,並趁她意識不清時脫去她的衣物,但發現冰箱上裝有寵物攝影機後,便停止行動並離開。
審理期間,阿南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當時也喝醉,對相關經過沒有印象。法官調閱飯店及住家監控畫面、醫院檢驗報告,並綜合證人證詞後,認定相關罪行成立。
法官指出,阿南爲滿足個人私慾,罔顧被害人的信任及身心健康,犯案情節嚴重,且事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最終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2個月,另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4年6個月,合併執行9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