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女子因不滿鄰居噪音縱火 釀17人送醫被判刑5年6個月

臺灣彰化市中華西路一棟住宅大樓去年11月16日清晨發生火災,造成17名住戶因吸入濃煙送醫。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名盧姓女子因不滿鄰居製造噪音,點燃對方停放在一樓停車空間的機車,引發火勢蔓延,依縱火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盧女認爲住在二樓的張姓女子發出噪音,去年11月15日晚間8時曾到對方住處拍門叫喊。隔日凌晨約3時40分,她持裝有不明易燃液體的白色塑料瓶蓋下樓,點燃張女的重型機車坐墊後返回住處。
火勢迅速擴大,不僅燒燬張女的機車,也導致多輛停放車輛全部或部分燒燬,並蔓延至大樓一樓樓梯通道及內部空間,造成17名住戶送醫。
盧女承認曾因噪音與張女發生不快,但否認縱火,辯稱當時打算到頂樓抽菸,因瓶蓋裏的水灑出、腳痛及忘帶打火機而折返。法官認爲,其說法不足採信。
法官指出,盧女明知大樓是供人居住的住宅,仍因不滿噪音縱火,罔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若非火勢及時被發現,後果恐不堪設想。考量她犯後未坦承犯行,也未見彌補損害的行動,最終判刑5年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