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拟出台新规扩大环境审计范围 强化工业园区与矿业环保监管

印尼环境部正起草新的部长条例,计划把定期环境审计制度拓展至工业园区、工矿及资源开采行业,加码环保监管力度。印尼环境部长穆罕默德·朱姆胡尔·希达亚特于10月31日对外公布上述规划。
朱姆胡尔表示,环境审计是督促工业主体落实环保法规的重要手段。按照设想,企业将借助审计客观评估生产活动的环境影响,排查隐患,落实整改与生态修复工作。政府鼓励企业建立自主生态修复机制,在发现环境问题时主动担责,改变以往被动等待监管介入的模式。
新规落地后,环境部将以条例形式明确园区与企业定期审计义务,同时加大环境审计师、专业核查人才培养,补齐制度落地后的人力缺口。他提到,过去不少观点把环保看作产业发展阻碍,长期工业活动已经带来明显生态压力,政府意在推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协同推进。
依据印尼现行《2009年第32号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第49条,目前仅部分高环境风险企业、存在违法记录的经营者需要开展环境审计,高风险项目按规定定期核查。本次拟定的部长条例,核心是把定期审计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拓宽,覆盖工业园区、普通企业以及矿业开采领域。
截至10月31日,这份条例尚未正式发布,审计频次、生效时间和详细适用边界仍有待敲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