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

印尼擬出臺新規擴大環境審計範圍 強化工業園區與礦業環保監管

發佈:2026-11-02 欄目:印尼

印尼環境部正起草新的部長條例,計劃把定期環境審計制度拓展至工業園區、工礦及資源開採行業,加碼環保監管力度。印尼環境部長穆罕默德·朱姆胡爾·希達亞特於10月31日對外公佈上述規劃。

朱姆胡爾表示,環境審計是督促工業主體落實環保法規的重要手段。按照設想,企業將藉助審計客觀評估生產活動的環境影響,排查隱患,落實整改與生態修復工作。政府鼓勵企業建立自主生態修復機制,在發現環境問題時主動擔責,改變以往被動等待監管介入的模式。

新規落地後,環境部將以條例形式明確園區與企業定期審計義務,同時加大環境審計師、專業覈查人才培養,補齊制度落地後的人力缺口。他提到,過去不少觀點把環保看作產業發展阻礙,長期工業活動已經帶來明顯生態壓力,政府意在推動環境保護、生態修復和產業發展協同推進。

依據印尼現行《2009年第32號環境保護與管理法》第49條,目前僅部分高環境風險企業、存在違法記錄的經營者需要開展環境審計,高風險項目按規定定期覈查。本次擬定的部長條例,核心是把定期審計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拓寬,覆蓋工業園區、普通企業以及礦業開採領域。

截至10月31日,這份條例尚未正式發佈,審計頻次、生效時間和詳細適用邊界仍有待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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