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原副主席郭永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郭永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郭永航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私营企业主提供的高端医疗服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并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此外,郭永航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进驻工业园区及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郭永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郭永航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