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公民向印尼法院提交預審申請 質疑毒品案偵查程序合法性

一名中國籍公民就印尼國家毒品局(BNN)的抓捕、立案與偵查行爲,向雅加達東區地方法院提起預審申請,該案預審開庭宣讀申請文書於11月3日進行。案件事發東爪哇格雷西,當事人在2026年7月1日被BNN列爲毒品案嫌疑人,被控觸犯印尼毒品相關法律,最高可判死刑。代理律師團隊對整套偵查流程的合法性提出質疑,主張抓捕、拘留、扣押、訊問等環節存在程序問題,拘留及延期拘留決定自始無效。
據當事人陳述,事件源於他人委託其尋找倉庫租賃。兩輛載貨卡車抵達後,委託人無法到場,勸其先行收貨並承諾支付運費,但運費並未到賬。當事人表示隨即交還貨運單據,並表明不知車內貨物性質,就在交還單據時遭到三十餘名執法人員抓捕,彼時車廂貨物仍處於封閉狀態,並未由其掌控。律師稱抓捕期間當事人受到脅迫,被逼迫承認貨物歸屬、配合卸貨。
執法人員開箱後查獲500個包裹,大麻藏匿於乳膠墊內。律師列舉多項程序爭議:訊問時沒有持證翻譯和律師在場,訊問筆錄存在瑕疵,不能作爲合法證據;抓捕不屬於現行抓獲;執法過程存在恐嚇、暴力行爲。BNN此前新聞發佈會稱外籍人士爲倉庫所有者和主要控制人,與後續認定當事人爲主嫌的說法前後矛盾。律師認爲,將當事人列爲嫌疑人缺乏充分合法證據,侵害外籍當事人法定訴訟權利。
申請人請求法院裁定列爲嫌疑人的決定無效,物證扣押、查驗行爲違法,相關材料不得作爲庭審證據;無翻譯、律師在場情況下籤署的訊問筆錄與偵查文件無效,要求BNN立即釋放當事人,返還背包、內含90萬盾現金的錢包、掛鎖、手機等私人物品。若預審訴求獲得支持,申請人要求BNN在判決宣讀三日內對違法強制措施帶來的後果予以補救。
本次預審的被申請人爲印尼國家毒品局局長及格雷西地區BNN負責人。預審僅審查偵查階段強制措施、立案定性是否合法,預審結果不等於無罪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