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中国籍公民向印尼法院提交预审申请 质疑毒品案侦查程序合法性

发布:2026-11-06 栏目:印尼

一名中国籍公民就印尼国家毒品局(BNN)的抓捕、立案与侦查行为,向雅加达东区地方法院提起预审申请,该案预审开庭宣读申请文书于11月3日进行。案件事发东爪哇格雷西,当事人在2026年7月1日被BNN列为毒品案嫌疑人,被控触犯印尼毒品相关法律,最高可判死刑。代理律师团队对整套侦查流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主张抓捕、拘留、扣押、讯问等环节存在程序问题,拘留及延期拘留决定自始无效。

据当事人陈述,事件源于他人委托其寻找仓库租赁。两辆载货卡车抵达后,委托人无法到场,劝其先行收货并承诺支付运费,但运费并未到账。当事人表示随即交还货运单据,并表明不知车内货物性质,就在交还单据时遭到三十余名执法人员抓捕,彼时车厢货物仍处于封闭状态,并未由其掌控。律师称抓捕期间当事人受到胁迫,被逼迫承认货物归属、配合卸货。

执法人员开箱后查获500个包裹,大麻藏匿于乳胶垫内。律师列举多项程序争议:讯问时没有持证翻译和律师在场,讯问笔录存在瑕疵,不能作为合法证据;抓捕不属于现行抓获;执法过程存在恐吓、暴力行为。BNN此前新闻发布会称外籍人士为仓库所有者和主要控制人,与后续认定当事人为主嫌的说法前后矛盾。律师认为,将当事人列为嫌疑人缺乏充分合法证据,侵害外籍当事人法定诉讼权利。

申请人请求法院裁定列为嫌疑人的决定无效,物证扣押、查验行为违法,相关材料不得作为庭审证据;无翻译、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的讯问笔录与侦查文件无效,要求BNN立即释放当事人,返还背包、内含90万盾现金的钱包、挂锁、手机等私人物品。若预审诉求获得支持,申请人要求BNN在判决宣读三日内对违法强制措施带来的后果予以补救。

本次预审的被申请人为印尼国家毒品局局长及格雷西地区BNN负责人。预审仅审查侦查阶段强制措施、立案定性是否合法,预审结果不等于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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