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與柬埔寨同意和平解決海上爭端 承諾避免刺激局勢

泰國與柬埔寨同意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依據國際法以公正、友好的方式解決暹羅灣海域的主權爭端。主持調解的常設仲裁法院表示,雙方承諾不互相攻擊,也不發表可能加劇緊張局勢的言論,下一輪調解會議預計將在數個月內舉行。
常設仲裁法院星期一(10月19日)發表聲明說,泰柬雙方已同意共同努力,推動解決海上邊界爭端。
由該法院主持的協調會議上週在荷蘭舉行,爲期五天。泰國外長表示,會議重點討論劃定海上邊界涉及的法律與技術問題,以及如何建立雙方互信。
泰國主張依據國際法,通過雙邊對話解決爭端。柬埔寨則感謝常設仲裁法院爲促進雙方溝通、推動互信所作出的努力。
泰國與柬埔寨數十年來一直對暹羅灣部分海域的主權存在分歧。外界估計,爭議海域蘊藏的海底能源資源價值可能高達3000億美元。
今年5月,泰國退出有關海上邊界的雙邊協議,柬埔寨隨後於6月尋求國際調解。
除了海上爭端,兩國在長達約800公里的陸地邊界也存在分歧,相關緊張局勢去年升級爲武裝衝突,造成數十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