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

中國籍女子爲避債務在新加坡非法滯留近19年 獲刑六個月

發佈:2026-10-26 欄目:東南亞

新加坡媒體消息,68歲中國籍女子丁慧雲10月21日承認非法逾期居留罪名,被判處監禁六個月、罰款2000新元。因其無力繳納罰款,額外加刑12天。她的丈夫黃東明同樣逾期滯留近19年,原定同日認罪,因病請假,將於10月29日出庭。

案情顯示,丁慧雲2007年5月就曾因非法入境新加坡被判刑。刑滿之後,當局出於案件取證需要向其發放特別準證,允許她暫時留新協助作證。這份準證在當年7月13日到期,但她沒有按時報到、離境,選擇滯留當地。她向法庭供述,滯留原因是躲避國內債務,隨後開始長達19年2個多月的非法居留生活,依靠零散打工餬口。直至今年10月6日,二人難以維持生計,一同向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自首。

丁慧雲求情稱自己患有糖尿病,加上主動自首,希望從輕處理;同時提出丈夫有高血壓,希望二人刑滿後一同遣返、路上相互照應。她還表示夫妻二人目前沒有護照,僅持有國內戶籍證件。檢方說明,遣返事宜要等二人刑期結束之後再安排。

黃東明的控狀顯示,其訪問準證2007年12月到期後非法滯留合計6882天。法官宣判時指出,非法移民案件偵破難度較高,丁慧雲屬於同類罪名二次定罪,滯留時間極久,量刑需要具備震懾效果。依照新加坡法律,非法居留超過90天,最高可判六個月監禁,另處鞭刑;女性以及50歲以上男性可免鞭刑,以罰款替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