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女子为避债务在新加坡非法滞留近19年 获刑六个月

新加坡媒体消息,68岁中国籍女子丁慧云10月21日承认非法逾期居留罪名,被判处监禁六个月、罚款2000新元。因其无力缴纳罚款,额外加刑12天。她的丈夫黄东明同样逾期滞留近19年,原定同日认罪,因病请假,将于10月29日出庭。
案情显示,丁慧云2007年5月就曾因非法入境新加坡被判刑。刑满之后,当局出于案件取证需要向其发放特别准证,允许她暂时留新协助作证。这份准证在当年7月13日到期,但她没有按时报到、离境,选择滞留当地。她向法庭供述,滞留原因是躲避国内债务,随后开始长达19年2个多月的非法居留生活,依靠零散打工糊口。直至今年10月6日,二人难以维持生计,一同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自首。
丁慧云求情称自己患有糖尿病,加上主动自首,希望从轻处理;同时提出丈夫有高血压,希望二人刑满后一同遣返、路上相互照应。她还表示夫妻二人目前没有护照,仅持有国内户籍证件。检方说明,遣返事宜要等二人刑期结束之后再安排。
黄东明的控状显示,其访问准证2007年12月到期后非法滞留合计6882天。法官宣判时指出,非法移民案件侦破难度较高,丁慧云属于同类罪名二次定罪,滞留时间极久,量刑需要具备震慑效果。依照新加坡法律,非法居留超过90天,最高可判六个月监禁,另处鞭刑;女性以及50岁以上男性可免鞭刑,以罚款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