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

臺灣男子誘騙小學生拍攝性影像遭起訴 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發佈:2026-10-24 欄目:港澳臺

臺灣一名林姓男子通過臉書結識一名小學生,長期以“老公”“老婆”相稱,灌輸不當性觀念,誘騙女童多次自拍裸露性影像並傳給他。士林地檢署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相關罪名提起公訴,法院認爲他仍有對其他兒童、少年重複犯罪的風險,裁定繼續羈押。

據臺媒報道,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女童從去年8月底至今年3月初頻繁聯繫。他不僅向女童傳送自己的裸露影像,還以金錢及拍攝色情影片等說法,誘使女童拍攝性影像,並多次要求錄製兩人發生性行爲的影片。

林男被捕後,檢方認爲他可能繼續對其他兒童實施性剝削,向士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獲准。案件於9月下旬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後,承審法官裁定繼續羈押。

林男隨後提出準抗告,聲稱自己已部分認罪、刪除臉書賬號並切斷與女童的聯繫,不會再犯。不過,合議庭認爲,這些理由不足以排除他再次尋找其他兒童實施類似行爲的可能性。

法官指出,林男在半年多的時間裏持續向女童灌輸不當性觀念並誘騙其拍攝性影像,顯示相關行爲具有持續性。即使手機、電腦已遭查扣,仍無法保證他不會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相關工具,因此駁回準抗告,維持羈押。

臺媒提醒,若懷疑兒童遭受虐待、性侵害或性騷擾,可撥打臺灣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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