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臺總統條例改革能源進口機制 擬赴中印洽談長期供油合約

10月26日,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宣佈,普拉博沃總統已簽署2026年第107號總統條例,對原油、汽油及液化石油氣(LPG)進口採購機制實施改革,今後由印尼政府主導國際能源採購談判。能源部長巴赫利爾計劃出訪中國、印度等國,洽談長期能源供應合同。
新規改變以往由國家石油公司Pertamina以企業間交易、招標採購爲主的模式,新增政府間(G2G)、政府對企業(G2B)合作渠道。按照新流程,由指定公共服務機構(BLU)負責採購,再供給Pertamina,壓縮中間環節。
巴赫利爾解釋,原有招標流程週期長,即便Pertamina低價中標,也可能因其他買家出價更高而拿不到貨源。新機制賦予政府更大自主權,可自主挑選供應方,鎖定穩定供貨。條例設置彈性條款,當國家能源儲備嚴重不足或供應國遭遇地緣危機時,Pertamina經與BLU協調,仍可直接進口。
目前印尼仍需進口原油、RON 90以及部分RON 92、95、98標號汽油;柴油已實現自給,而國內約80%液化石油氣依賴美國進口。巴赫利爾表示,落實總統部署,他將前往中國、印度等國家,爭取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協議,夯實國內能源安全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