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控方:DNA無爭議,僅指紋存分歧

蔡天鳳謀殺案踏入第25天審訊,控方表示,本案相關證物的DNA證據不存在爭議,雙方爭議焦點集中在涉案指紋、掌紋。負責到大埔龍尾村案發現場提取指紋掌紋的鑑證科警員梁聞達出庭作供。
梁聞達供稱,他於2023年2月24日晚上8時45分抵達龍尾村涉案村屋,進入現場前佩戴防護眼鏡、手套、鞋套及口罩,在屋內不同位置、物件上採集指紋並拍照記錄。所有提取的指紋均附有標籤與編號,清楚記錄發現位置,採集對象包括膠帶、紙皮、塑料袋、帆布、電鋸、說明書以及中國移動電信服務合約文件等。他確認,提取、檢驗指紋的過程會改變證物本身的顏色。辯方稱,對大部分指紋沒有異議,唯獨對這份中國移動合約文件上的指紋存有爭議。
鄺港智、前公公鄺球、鄺港傑一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謀殺蔡天鳳,並在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一地點阻止合法埋葬屍體。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否認該項控罪。
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審理。控方團隊由資深大律師郭莎樂等檢控人員組成,三名被告分別由不同大律師代表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