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税务总局延长全球最低税首年申报期限 为跨国企业提供缓冲

印尼财政部税务总局(DJP)宣布,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GloBE,全球最低税)首个征收年度的年度纳税申报(SPT)期限延长2个月,减轻跨国企业申报筹备压力。
原有规定要求,GloBE年度所得税申报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提交。以2025财年适用GloBE规则的企业为例,对应申报表归入2026纳税年度,税款缴纳截止日为2026年12月31日,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延期后最晚可在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全球最低税面向近四年内至少两年合并营收达到7.5亿欧元及以上的跨国集团,设定15%最低有效税率。印尼自2025年起实施该规则,以2021至2024年财务数据判定营收门槛,若集团在印尼境内实际税负低于15%,须补缴差额税款。
印尼GloBE体系包含三项机制: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DMTT),印尼已获得相关资质,优先向境内成员企业征收补足税;收入纳入规则(IIR),针对印尼母公司、境外子公司所在辖区尚未落地GloBE的情况,由印尼母公司补缴税款;低税支付规则(UTPR),在前两项规则无法足额征税时启用。
该规则对在印尼经营的中资跨国集团影响较大,企业需要梳理全球税负、完善台账与申报资料。本次延期为企业留出充足时间完成集团数据归集、税负测算和合规申报,降低因准备不足引发的税务合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