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稅務總局延長全球最低稅首年申報期限 爲跨國企業提供緩衝

印尼財政部稅務總局(DJP)宣佈,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GloBE,全球最低稅)首個徵收年度的年度納稅申報(SPT)期限延長2個月,減輕跨國企業申報籌備壓力。
原有規定要求,GloBE年度所得稅申報須在納稅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提交。以2025財年適用GloBE規則的企業爲例,對應申報表歸入2026納稅年度,稅款繳納截止日爲2026年12月31日,原申報截止時間爲2027年4月30日,延期後最晚可在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
全球最低稅面向近四年內至少兩年合併營收達到7.5億歐元及以上的跨國集團,設定15%最低有效稅率。印尼自2025年起實施該規則,以2021至2024年財務數據判定營收門檻,若集團在印尼境內實際稅負低於15%,須補繳差額稅款。
印尼GloBE體系包含三項機制:合格國內最低補足稅(QDMTT),印尼已獲得相關資質,優先向境內成員企業徵收補足稅;收入納入規則(IIR),針對印尼母公司、境外子公司所在轄區尚未落地GloBE的情況,由印尼母公司補繳稅款;低稅支付規則(UTPR),在前兩項規則無法足額徵稅時啓用。
該規則對在印尼經營的中資跨國集團影響較大,企業需要梳理全球稅負、完善臺賬與申報資料。本次延期爲企業留出充足時間完成集團數據歸集、稅負測算和合規申報,降低因準備不足引發的稅務合規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