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原副主席郭永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廣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郭永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調查發現,郭永航喪失理想信念,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私營企業主提供的高端醫療服務;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爲他人謀利;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領取薪酬,並違規干預司法活動。
此外,郭永航還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企業進駐工業園區及土地出讓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進行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指出,郭永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郭永航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