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修訂刑訴法 明文規定禁止有罪推定

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11月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擬首次在法律中明確寫入“禁止有罪推定”,進一步完善無罪推定原則。中國官媒評論稱,此舉是法治進步的重要舉措。
據新華社報道,草案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禁止有罪推定。”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彭新林認爲,進一步明確這一原則,有助於確保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廣東《南方都市報》評論指出,儘管“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不得確定有罪”的規定早在1996年已寫入刑訴法,但法律一直未明示禁止有罪推定,是一項遺憾。法律學者王仁琳則認爲,新增這六個字並不足以徹底糾正司法實踐中的問題,還須配合強制措施、證據資格及辯護權等制度改革。
此次修法另一焦點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簡稱“指居”)制度。草案明確監視居住作爲減少羈押的替代措施,並規定對無固定住處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不再由公安機關指定處所監視居住,而依法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指出,此舉旨在壓縮指居的適用空間,防止濫用並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永生此前也指出,部分地方公安機關曾利用指居實施刑訊逼供,甚至造成嫌疑人死亡,相關案件引發社會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