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

韓國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尹錫悅獲刑一年半緩刑三年

發佈:2026-11-05 欄目:國際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1月4日就前總統尹錫悅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其全部罪名成立,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的判決。

據韓聯社報道,案件涉及尹錫悅在2021年12月14日出席韓國記者俱樂部“寬勳俱樂部”討論會時,被指就是否曾向前龍山稅務署署長尹宇鎮介紹某律師一事發表虛假言論。

此外,尹錫悅也被指在2022年1月17日接受採訪時,謊稱自己是經黨內負責人介紹認識被稱爲“乾津法師”的僧侶全成培,並否認曾與妻子金建希一同和對方見面。

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總統候選人得票率超過15%可獲得政府競選費用補貼;若候選人因違法被判罰款100萬韓元以上或更重刑罰,其所屬政黨須退還全部補貼。

因此,若尹錫悅最終被判有罪,國民力量黨可能須退還2022年總統選舉獲得的約397億韓元(約3480萬新元)競選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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