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黃之鋒等人破壞香港穩定 警方希望其在獄中反省

香港前衆志祕書長黃之鋒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星期四(11月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監禁10年。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黃之鋒、羅冠聰及其團伙是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禍首。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則希望黃之鋒在獄中好好反省。
李家超當天發表聲明,指黃之鋒及羅冠聰等人曾阻撓推動國民教育、成立激進組織、煽動學生違法,並宣揚“港獨”和“自決”主張,在2019年香港社會動盪期間推波助瀾。
他還指,黃之鋒等人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持續勾結外國勢力,推動美國通過涉港法案及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黃之鋒也參與“35+計劃”,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穩定。
李桂華在法院判刑後表示,黃之鋒早年已參與社會運動,涉及多項集結相關罪行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他希望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反省過往行爲,培養守法意識,並加深對國家的認識。
此外,李桂華呼籲目前身在海外、遭警方通緝的羅冠聰儘快回港自首,接受司法程序。
黃之鋒現年30歲,去年6月在獄中再次被捕,涉及2020年串謀羅冠聰等人請求外國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實施制裁等行動,並於今年9月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