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男子隱瞞男性身份與女大學生髮生親密行爲 民事訴訟被判賠36.7萬港元

發佈:2026-10-30 欄目:港澳臺

香港一名無業男子通過女同志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女大學生,期間未透露自己是男性。兩人相約到酒店發生親密行爲時,女方發現對方的真實性別後立即中止並報警。男子後來雖在刑事審訊中被裁定強姦及非禮罪名不成立,但民事訴訟仍被判須賠償女方36.7萬港元,並支付利息及約2萬港元訴訟費用。

綜合香港01等港媒報道,女方小柔(化名)通過女同志交友軟體認識男子阿凱(化名)。阿凱將個人資料設爲“TB”,即外形及穿着風格較男性化的女性。由於平臺主要供女性使用,加上阿凱從未糾正小柔對其性別的認知,女方一直以爲對方是女性。

兩人後來在香港觀塘一間酒店約會,期間進行滴蠟及其他親密接觸,隨後發生性行爲。小柔察覺異常並追問後,才發現阿凱是男性,隨即中止行爲並離開現場。

阿凱在刑事審訊期間否認刻意隱瞞性別,稱使用該交友軟體只是爲了認識女性,並解釋自己未能及時回覆訊息,也不知道女方不願與男性發生性行爲。法院最終裁定強姦及非禮兩項罪名不成立。

不過,小柔隨後提出民事索償。審理期間,阿凱雖曾表示打算抗辯,卻沒有依程序提交相關文件,也未出席後續聆訊。

香港區域法院於10月23日裁定賠償金額,包括25萬港元一般損害賠償、8萬港元加重性損害賠償及其他相關費用,合計約36.7萬港元,另須支付利息及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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