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要求加強領導幹部及家屬監督 重點查處家族式腐敗

中共中央公佈全面從嚴治黨決定,要求加強對領導幹部及其家屬的監督,重點查處“一把手”、年輕幹部及領導幹部家族式腐敗,並對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出正常收入的情況進行查覈。
新華社星期日(11月1日)發佈《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份文件於10月29日召開的中共二十屆五中全會上通過。
決定強調,要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重點查處政治與經濟問題交織、政商勾連,以及資本向政治領域滲透等問題,尤其針對“關鍵少數”及“一把手”腐敗、年輕幹部腐敗,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家族式腐敗和身邊人腐敗。
在幹部監督方面,決定要求完善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對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出正常收入的情況進行查覈驗證,並加強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的常態化管理。
決定也提出,深化“近親繁殖”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人事招錄監督,規範幹部兼職、掛職及離職從業行爲,防止和整治“逃逸式辭職”,同時加強退休幹部管理監督。
此外,當局將深入查處預期收益、約定代持、“白手套”及政商“旋轉門”等新型和隱性腐敗,並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虛擬貨幣、跨境資金及區塊鏈實施的腐敗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