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

印尼要求矿产能源产品直接出口目的地 禁止经第三国转口

发布:2026-11-04 栏目:产经

印尼下游产业与能源转型统筹部长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赫利尔·拉哈达利亚在2026年矿产与煤炭大会暨展览会上下达指示,要求印尼矿产、煤炭以及液化天然气(LNG)等资源产品直接运往目的国,不再经由特定第三国中转后重新出口。

巴赫利尔举例,如果印尼矿产品出口中国,货物应当从印尼直运中国,不能先转运他国,再以中转国商品名义对外出口。他批评部分印尼资源仅在第三国完成盖章手续,就被登记为该国出口货物,让中转国家攫取税收与贸易统计方面的收益。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液化天然气,已要求油气主管机构保障输往日本、韩国的LNG直接运抵目的地。

被问及具体涉及哪些中转国家,巴赫利尔并未点名,仅表示外界对此心知肚明。该表态正值印尼与新加坡爆发天然气贸易争议之后。10月29日新加坡方面澄清,本国企业开展LNG国际贸易,但货轮大多直接从原产国驶向终点,并不实际停靠新加坡。

巴赫利尔同日透露,印尼政府正和丹纳塔拉资源印尼公司协同搭建战略性自然资源出口统一管理机制,推动本国资源商品直达海外目标市场。这套机制意在规范资源出口流程,减少中间转口环节带来的利益流失。后续印尼能源矿产部门将落实相关指令,监督出口航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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