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與華映科技達成7.68億元人民幣和解 預計回沖近百億元新臺幣

臺灣大同公司近日宣佈,與中國華映科技公司的業績補償糾紛達成和解,雙方董事會已通過以7.68億元人民幣(約37.5億元新臺幣)和解,較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原判決的30.29億元人民幣減少約74.6%。
不過,和解協議尚未正式簽署,仍須提交華映科技股東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完成。
大同表示,公司去年第四季已將135.67億元新臺幣的訴訟損失一次性入賬。和解完成後,預計可回沖約20.35億元人民幣,摺合約99.5億元新臺幣。以公司約21.51億股普通股計算,相當於每股稅前盈餘增加約4.6元新臺幣。
截至今年第三季末,大同賬面上的華映案剩餘負債約28.03億元人民幣。公司指出,實際回沖金額、入賬時間及對每股盈餘的影響,仍須視所得稅及會計認列結果而定。
根據華映科技公告,雙方參考評估機構對截至2025年底大同可償還債權價值約7.45億元人民幣的評估,最終議定7.68億元和解金。大同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7.5億元,其餘1800萬元於2027年首季支付。若未按期完成首期付款,華映科技可申請恢復執行。
這起糾紛源於2009年中華映管投資華映科技時作出的19項承諾。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2月終審判決,要求華映百慕達支付業績補償款,大同及中華映管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大同隨後申請再審,但遭最高人民法院駁回。
華映科技今年7月20日披露,已累計收到法院轉付的執行款約1.42億元人民幣。大同認爲,此次和解有助於降低訴訟風險及財務不確定性,並改善公司獲利與股東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