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遭起訴 檢方求刑14年 前助理張俊傑求刑15年

臺灣高等檢察署11月6日正式起訴高金素梅及其辦公室主任張俊傑、主任陳智葟及助理林怡君共4人,分別指控他們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檢方對高金素梅求刑14年,對已棄保潛逃的張俊傑求刑15年。
起訴書指出,高金素梅等人於2005年至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與國會團隊整合爲“祖靈之邦團隊”,由張俊傑、陳智葟負責競選、問政及原住民部落聯繫工作,林怡君則負責在兩岸之間傳遞信息,接受中國大陸官員指示。
檢方指控,張俊傑通過接受大陸方面捐贈部落建設經費,以及親友賬戶等管道,將約1億7000萬元資金匯入臺灣,爲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
此外,高金素梅被指利用立委職權,按照大陸官員指示,在立法院針對反軍購、兩岸及外交議題發聲,並通過程序委員會職務影響法案審議,涉及收受資金作爲對價。
檢方認爲,高金素梅等人利用國會議員職權配合境外勢力活動,危害臺灣主權、安全及社會穩定,情節重大,因此建議判處重刑。
張俊傑此前因涉及案件棄保潛逃,日前被確認從基隆搭乘漁船偷渡出境。檢方指他還安排相關人員赴大陸接受統戰培訓,試圖滲透原住民部落,因此求刑15年。至於陳智葟和林怡君,因偵查期間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並提供相關供述,檢方建議法院酌情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