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7日,星期六

女子借宿男性友人住處趁其熟睡觸碰生殖器 澎湖法院判刑6個月、緩刑2年

發佈:2026-11-07 欄目:港澳臺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賴姓女子到澎湖旅遊時,借住男性友人的租屋處,竟趁對方熟睡、無法抗拒之際,隔着褲子觸碰其生殖器。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

判決書指出,賴女與甲男是朋友關係。今年4月30日,賴女到澎湖旅遊,接受甲男邀請,在其租屋處暫住。隔天凌晨2時至3時許,賴女準備上廁所時,發現甲男褲襠隆起,竟趁對方熟睡時,徒手隔着褲子觸碰其生殖器,得逞一次。

甲男另指稱,5月5日凌晨3時至5時之間,賴女曾在計程車及其租屋處詢問是否可以爲他口交,並在他阻止的情況下,多次親吻他、觸摸其大腿內側及生殖器。不過,這部分因只有甲男單方面指述,最終未獲起訴。

甲男報警後,案件由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移送偵辦,檢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改依協商程序判決。

法院最終依協商判決,認定賴女構成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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