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境外中國公民挑戰德州購房禁令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聽取陳述

美國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11月2日就兩名居住在美國境外的中國公民挑戰德州購房禁令一案,聽取雙方律師陳述,但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尚未作出裁決。
據德州媒體Chron引述“法院新聞服務”報道,兩名原告分別是居住在上海的黃敏,以及居住在新西蘭的戴瓊。兩人目前在休斯敦地區擁有出租房產,希望進一步購置房屋,但受到去年9月1日生效的德州《參議院第17號法案》(SB 17)限制。
該法禁止與特定國家有關的個人及實體在德州購買或取得房地產權益,涉及中國、俄羅斯、伊朗和朝鮮。
本案關鍵在於,兩名原告是否具備在聯邦法院挑戰該法律的訴訟主體資格。原告律師薩多斯基(Justin Sadowsky)主張,相關交易涉及德州境內房產,且可能受到當地法院管轄,因此原告應享有憲法保護。
德州方面則認爲,兩人的購房計劃過於投機,與美國的關聯也不足,不具備提起訴訟的資格。
這並非首起針對SB 17的訴訟。此前,居住德州16年的中國公民王鵬也曾提出違憲訴訟,但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去年12月裁定,他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理由是他並未居住在中國,也無法證明德州執法會對他構成實質威脅。
研究顯示,過去一年國際買家在德州購入約7780套房產,其中中國買家佔9%。本案裁決可能對德州房地產市場及相關購房限制產生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