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宿男性友人住处趁其熟睡触碰生殖器 澎湖法院判刑6个月、缓刑2年

台湾澎湖地方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名赖姓女子到澎湖旅游时,借住男性友人的租屋处,竟趁对方熟睡、无法抗拒之际,隔着裤子触碰其生殖器。法院依乘机猥亵罪判处她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须接受3场次法治教育。
判决书指出,赖女与甲男是朋友关系。今年4月30日,赖女到澎湖旅游,接受甲男邀请,在其租屋处暂住。隔天凌晨2时至3时许,赖女准备上厕所时,发现甲男裤裆隆起,竟趁对方熟睡时,徒手隔着裤子触碰其生殖器,得逞一次。
甲男另指称,5月5日凌晨3时至5时之间,赖女曾在计程车及其租屋处询问是否可以为他口交,并在他阻止的情况下,多次亲吻他、触摸其大腿内侧及生殖器。不过,这部分因只有甲男单方面指述,最终未获起诉。
甲男报警后,案件由澎湖县政府警察局移送侦办,检察官以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诉,并声请改依协商程序判决。
法院最终依协商判决,认定赖女构成乘机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须接受3场次法治教育。




